在2007年2月7日召开的年终总结大会上,宝华集团董事会正式决定2007年度各部门将实行负责人年度目标考核责任制度.集团常务副总,房产经理,财务总监,质安副总,行政副总,办公室主任,质安处处长等主要负责人分别与上一级领导签署2007年度目标考核责任状.
目标考核规定,各部门负责人如顺利完成预定目标任务,将获得不同程度的工资奖励,否则将作为考核不合格,扣除不同比例的薪金.此项制度的正式实行,有利于激励集团管理层的工作积极性,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使命感.有利于更好完善集团的组织结构和工作机制.实行工作表现和薪金直接挂钩,强调优胜劣汰,多劳多得.是符合现阶段我集团的实际情况的.此项制度也将在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的过程中,落实在集团每一位员工身上.
董事长张忠华与常务副总吕红强在2007年目标考核责任状的签署仪式上
董事长张忠华分别与天康公司总经理陶灵,财务总监赵跃仙吕签署2007年目标考核责任状. |